教育部近日下发教外司办学【2016】283号文《关于进一步做好2016年中外合作办学有关工作的通知》,对拟新设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申报工作、中外合作办学年度报告工作以及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延期工作作出了最新规定。
根据《通知》的精神,国际交流处现将我校各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及项目2015学年度的年度报告公示如下:
3.上海理工大学与美国纽约市立大学皇后学院合作举办英语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自评报告
4.上海理工大学与美国北达科他大学合作举办工商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自评报告
5.上海理工大学与德国汉堡应用技术大学合作举办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自评报告
6.上海理工大学与德国汉堡应用技术大学合作举办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自评报告
7.上海理工大学与德国汉堡应用技术大学合作举办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自评报告
国际交流处
201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