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理工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及项目2018年度办学报告公示

发布者:潘涛发布时间:2019-03-29浏览次数:1687

 

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中国教育机构应当在每年3月底前向审批机关提交办学报告,并在学校网站上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根据此规定,现将我校目前正在执行的经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2018年度办学报告予以公示。

 

上海理工大学中英国际学院
 

 

上海理工大学中德国际学院
 

 

上海理工大学与美国纽约市立大学皇后学院合作举办英语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http://nianbao.crs.jsj.edu.cn/school/attach_down/15323

 

上海理工大学与美国北达科他大学合作举办工商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http://nianbao.crs.jsj.edu.cn/school/attach_down/13889

 

 

公示时间为:2019年4月1日至4月10日。如有异议,可向国际交流处反映。

 

联系电话:55276621,邮箱:pantao@usst.edu.cn

 

 

 

国际交流处

2019年3月29日